丁所初中“推荐生”推荐资格公示
各据教体局文件精神,“推荐生”推荐资格在符合“推荐生”必备条件的学生中,主要依据三年学业水平状况(建议七年级10%、八年级10%、九年级80%,七年级、八年级阶段以学年末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学业水平测试和九年级下学期全市调研模拟测试成绩各占40%)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各高中推荐生分配计划总数的2倍确定“推荐生”候选人的“入围”人选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宣传栏公布,名单公布时不得出现考试分数,可标注A+、A、A-、B+、B、B-等综合等级,供学生自主申报相应高中推荐生时做参考。
现将丁所初中“推荐生”推荐资格名单公示如下:
姜颖
陈殳
周子涵
肖翔升
季励昂
吴周彤
冒田钰
季翰
唐宇涵
谢慧茹
蒋宇婷
彭紫倰
万佳乐
季梦蕊
王慧
李堡镇丁所 初级中学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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