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新初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海安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24年初一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施教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户籍在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施教区范围,但目前在外地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
3.在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施教区务工、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陈庄村、新庄村、丁所村、桑周村、中凌村、堡河村。
三、报名方法
01网上申报
①按施教区入学
填报对象:户籍在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施教区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填报要求:6月22日~26日,学生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可扫一扫下面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并安装注册),在指定通道(施教区非城区)按要求完成入学信息上报,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拍照内容要求资料真实、画面清晰、信息全面。入学儿童与其监护人须具有相应施教区(服务区)户籍或房产。
②统筹安排入学
填报对象:在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施教区务工、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1.招生对象
(1)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学条件不齐全的;
(2)非本市户籍,监护人在本市创业、务工,申请在本市入学的;
(3)本市非城区户籍,监护人在李堡镇创业、务工,申请到到本校入学的。
2.申报要求
填报要求:6月22日~26日,学生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在指定通道(统筹非城区)按要求完成入学信息上报,网上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拍照上传内容要求资料真实、画面清晰、信息全面。
(1)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学条件不齐全的(房产、户籍获证超时,使用祖辈房产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等),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产证等;
(2)创业类统筹入学:入学儿童监护人在李堡镇创业、申请到本施教区入学的,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不少于6个月)证明等;
(3)务工类统筹入学:入学儿童监护人在李堡镇务工、申请到本施教区入学的,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城区劳动合同,企业社保(不少于12个月)证明等;
02信息初审
6月22日至27日,学校将对报名我校的学生入学信息进行初审,请监护人通过“报名记录”及时关注审核情况。
03现场复审
1.6月28日至29日,按施教区入学网上审核通过的对象,请监护人携带相关入学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小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丁所初中进行现场复审。
2. 6月29日,按统筹安排入学网上审核通过的对象,请监护人携带相关入学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小学毕业证、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原件和复印件到丁所初中进行现场复审。
(说明:现场审核入学信息的具体工作安排,届时将通过新生入学指导群提前向家长发布,请及时关注。)
04公示入学名单
6月30日,公示审核通过的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按施教区入学的学生名单;
7月2日,公示审核通过的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统筹入学的学生名单。
05新生报到
1.新生报到
7月5日至6日(上午8:00~11:00),至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校长室、教务处或门卫室领取《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具体安排见群内通知)。
7月5日至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请携带《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至海安市李堡镇丁所初级中学报到(具体安排见群内通知)。
2. 新生补录
8月5日至9日集中办理新生补录。
四、特别提醒
①报名提醒
我校属于非城区学校,各位家长在“我的海安”APP入学报名时,根据自身入学条件选择【施教区入学预报名】或【统筹入学预报名】入口后,一律选择【非城区报名】通道进行网上入学报名。
②安全提醒
网上入学报名过程中,不随意加群,不随意点击未知链接,谨防电信诈骗;入学信息现场审核、领取入学告知书及正式报到来校途中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五、招生咨询
1.电话联系:888333484,13584709965。
2.为方便指导家长网上入学报名,特建立“2024级李堡镇丁所初一招生报名指导”群(群二维码附后),欢迎报名我校的学生家长加入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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